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关于教师科研经费资助开展大学生人才培养项目的管理办法》(浙师行知科〔2017〕2号)文件精神,经学院教师设立选题、学生申报、学院评审,共有35个项目立项,其中重点项目22项,一般项目13项(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社部统一组织项目负责人与设立项目教师、学院三方共同签署项目责任书(见附件2),请项目负责人于4月28日前将《项目责任书》电子版发科社部948987574@qq.com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科社部刘晓彤处(行政楼205室)。
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在设立项目教师的科研经费中报销时,须到科社部登记备案。如资助项目发表论文,需注明项目名称及立项编号。
三、项目实施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12月底结题,负责人提交结题申请时,须附财务报销清单。
科技与社会服务部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2023年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教师科研经费资助大学生人才培养项目立项汇总表.xls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教师科研经费资助大学生人才培养项目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