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提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校外评审抽检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1.评审范围
此次评审工作采取抽查形式,抽检范围覆盖全部专业,抽取比例2%—5%。
2.评议要素
学院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等评议要素进行考察。
3.工作程序
教务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论文名单,抽检对象为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审核的论文定稿电子件及相关附件材料。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在答辩前后与自查工作同步进行。
学院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稿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2位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未通过交叉评阅”。未通过者需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7天,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交二次评阅申请。
4.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于5月22日前组织安排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稿上传工作。
(2)教务部5月24日公布抽检名单。于6月6日向各二级学院反馈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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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