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院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3-06-15        供稿单位: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

各学院,各部门: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高校“互联网+教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号)文件精神,持续加强一流课程建设工作,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育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院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2023年院级一流本科课程包括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两类。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负责人为我院在职教师,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长期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

2.申报课程为我院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课程内容适合采用两类课程教学模式,有一定的建设基础。

3.课程设计要把握“两性一度”原则,具有一定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方式鼓励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培养学生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三、建设要求

1.课程建设要严格按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混合式课程基本标准》(附件2)和《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试行)》(附件3)要求,确保建设质量。

2.立项建设的课程需于2024930日之前启动运行,并积极推广校外使用,扩大课程受益面和社会影响力。

3.立项一年后学院将开展中期检查,立项两年后进行验收,择优推荐省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学院将视课程建设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继续给予相应支持。

4.课程建设平台:建议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www.zjooc.cn)、智慧树、超星等平台建课。

四、时间安排

1.622日前,二级学院(部门)统计申报意向情况,参照附件“2023年院级一流课程推荐汇总表”填写,电子稿发送至3143845102@qq.com

2.73日前,各学院部门将申报表及推荐汇总表加盖二级学院(部门)公章后的PDF电子文档发送至学院教务部,邮箱:3143845102@qq.com,逾期不再受理。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时公布立项名单。

五、其他

各学院要加大对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支持力度,并以此为抓手,统筹推进一流专业建设、新形态教材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要汇聚名师和优质教学资源,强化教学支持和意识形态过程监控,建立一流本科课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pdf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混合式课程基本标准.docx

附件3: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试行).pdf

附件4: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5: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6:2023年院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doc

 

 

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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