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浙教办函〔2023〕339 号),现就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推荐类别及数量
1.本次国家级课程推荐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面向完成校级结题的或有建设基础的)等五类一流课程。
2.学院择优推荐:我院可推荐线上课程1门,线下、混合、社会实践3门,虚仿项目1门。
二、课程推荐条件和要求
1.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2.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申报课程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
3.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每人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院党委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4.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5.线上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7月31日;社会实践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上学时分配应为20%-50%。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是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不少于2个课时,有两个轮次的教学应用。
6.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附件1)、《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1.根据《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说明》文件的要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需要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保证及时能够出具等保证明,有意向申报本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老师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技术接口规范(2022版)》完成与校级平台相关数据接口联通,各学院(部门)于12月18日前汇总,盖章后报送至学院教务部(实验)(行政楼202),逾期将不再另行出具等保证明。
2.12月22日前,各学院(部门)组织推荐评审,剔除不符合文件要求课程,处理团队成员申报资格和重复问题,并分类排序汇总。申报表和附件材料PDF(目录+附件)、课程团队成员政审文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外校成员也必须提供)纸质稿一式三份送交相关申报联系人办公室,电子文档和视频文件(文件命名:课程名+说课;课程名+课堂实录)发送申报联系人邮箱。
3.12月23日—12月28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课程并公示。
4.12月29日—2024年1月2日,获推荐资格课程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登陆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进行推荐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网上申报。登录“工作网”的账户信息另行公布。
四、其他
1. 各学院(部门)组织教师团队根据文件要求申报,并根据申报文件要求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学院评审发现条件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2.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联系人王文利,邮箱:3143845102@qq.com ,电话:82291357;虚拟仿真一流课程联系人盛含晶,邮箱:shenghj@zjnu.cn,电话:8229506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6.第三批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1).docx
学院教务部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