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有关新引进教师培训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2023年度新引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培训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主体
各学院(部门)组建考核专家小组,成员包括:教学督导、教学院长、专业主任及相关教师。
2023年度新引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培训考核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过程性考核以出勤培训学时和过程性材料完成情况为依据,终结性考核则以随堂听课或集中说课的方式为手段。
本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新教师,其终结性考核采用随堂听课方式;本学期没有安排课堂教学任务的新教师,则以说课方式考核。
三、考核说明
1.本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新教师,其终结性考核采用随堂听课方式,考核教师在3月20日前与所在学院(部门)综合办落实确认听课时间后报备学院教务部。各学院(部门)于4月17日前完成听课考核,并将《2023年新引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培训考核表》(附件2)发送至王文利,邮箱3143845102@qq.com。
2.本学期没有安排课堂教学任务的新教师,则以说课方式考核。每位说课考核对象,说课时间为10分钟。由学院教务部组织专家于4月16日前完成说课考核。
3.未参加考核者,下一年度重新参加新教师培训与考核,本年度不再另行组织。
四、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由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综合而成。集中培训缺勤一次及以上者,原则上不予安排终结性考核;在规定时限前不交或缺交有关考核材料者,不予安排终结性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教案或课件、课堂教学(说课)几项中,只要任一项不合格者,该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即为不合格。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发放高校教师上岗资格证书,需要参加下一年度培训。考核结果合格者,才能参加教师系列职称的申报和评审。
附件1:2023年度新引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培训考核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新引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培训考核表.xlsx
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