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调动学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结合学院实际,经讨论决定开展科研报奖预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研类型及经费资助
本次预研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科研业绩计分与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浙师行知科〔2022〕4号,附件1)的科研获奖定级标准,重点培育省级及以上重要科研奖项。资助额度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给予10万元预研资助经费;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预研经费资助;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可视为省级奖的社会力量奖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预研经费资助(相关奖项中设立特等奖时,特等奖按一等奖计,一等奖按二等奖计,二等奖按三等奖计)。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科研成果、合理的研究团队,符合相关奖项的申报资格,并拟申报省级及以上科研奖项者。
(二)相关要求
申报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进行申报,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同一成果申报多种奖项时,按就高原则资助。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项目申报
科研报奖预研采取全年受理,随时立项的申报方式。报奖人选择拟申报奖项类别的申报材料填写,并填写《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科研报奖预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科社部刘晓彤邮箱:948987574@qq.com,纸质稿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交至科技与社会服务部(行政楼205室)。
(二)学院评审
1. 科社部对收到的报奖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等级并立项。
2. 预研项目经费划拨安排:
第一阶段:报奖预研项目立项,划拨50%;
第二阶段:正式上报至主管部门,划拨50%。
3. 预研经费单独建卡,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无关的其他列支;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学院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后续工作
1.经费下达后,申报人要积极联系专家对立项的预研项目进行评议指导和完善提高。
2.申报人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和完善报奖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彤,龚阳春
联系电话:0579-88321339,0579-88210916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关于印发科研业绩计分与奖励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科研获奖预研项目汇总表.xlsx
科技与社会服务部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