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青年教师成长,帮助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工作,全面提升学院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对相关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
1.个人小结并提交考核档案袋(提供目录清单)
(1)个人考核简表(见附件2);
(2)随堂听取指导教师讲授1门课程的听课、评课记录;
(3)参加校内培训、自主学习等情况与心得;
(4)佐证学习情况的其它材料。
2.导师作出鉴定
3.学院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考核
三、考核细则
具体见附件3。
四、考核时间
各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于5月30日前完成个人自评、导师作出鉴定,并将个人考核档案袋提交给学院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良好以上不超过60%,其中优秀不超过20%)。培养人员应参加考核而未考核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则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同时将延长培养期,进入下一年度学习。助讲培养个人档案袋由学院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留存备查。
附件1: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人员名单.xls
学院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