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我院自有在岗人员,且在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报到手续,满足金华市相关规定的,可申请本次金华市引进人才住房、租房补贴。后勤委派人员可自行登录“浙里办”-“浙里人才之家”(金华)提出申请。
一、租房补助
(一)补助对象、条件与标准详情可参考《“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http://rsj.jinhua.gov.cn/art/2023/3/27/art_1229567052_1794238.html
(二)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二、购房补助
(一)补助对象、条件与标准详情可参考《“智选金华”大学生人才集聚工程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http://rsj.jinhua.gov.cn/art/2023/3/27/art_1229567052_1794238.html
《金华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
https://jwq.0579.cn/wap/thread/view-thread/tid/3255405
(二)申请材料见附件1。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填写
1、学历填写: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等;
2、如未婚,则配偶、子女栏填写无;
3、合同备案号填写购房合同上的备案号,房产地址请填写房产证上的完整地址。
(二)申请材料须知
1、若同时申请大学生礼包、购租房补贴,申请材料应分开提交。
2、租房发票办理:院外租房的教职工可在租房所在地的街道或办税大厅办理,需带租房合同、本人及房东相关证件信息、房产证复印件;
每期租房补贴从发票起始时间开始,截至当年审核月份,上一期审核截止时间至2023年12月。如上一期已经申请,且当时提交的发票截止时间晚于2023年12月的,有电子发票存根的需重新打印一份提交;没有电子发票且上一期确有提交过纸质发票的,此次可不用重新提交。
(三)申请时间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7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教职工(自有)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部(行政楼423办公室),电子稿发至rsb@zjnu.cn邮箱。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人事部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