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加强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协作交流,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商定,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浙江省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及民办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任专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担任教学工作,与所在学校签约一年以上并且缴纳社会保障金。
二、推荐名额
省级选拔推荐按照《浙江省教育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号,以下简称“长三角比赛通知”)设置本科常规教学组、本科实践教学组、高职常规教学组、高职实践教学组4个组别。各校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参赛教师,每校推荐人数不超过4名,同组别不得超过2名。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推荐参加的选手请于10月24日前由学院统一将材料发送到王文利邮箱3143845102@qq.com,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课堂教学实录可暂不提供)。
联系人:王文利,电话:18358947576
签章文件-浙江省教育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pdf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