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2〕5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基层教学组织)。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项目结题要求
根据不同项目类型立项预期目标和成果,如实填写《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并列出附件支撑材料。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提供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充分体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提交不少于3个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案例应紧扣课程思政主题。提供2段及以上时长为10至15分钟的教学微视频,能反映本学期“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要求图像清晰流畅、声音清楚,建议格式为MP4。
2.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
着重总结教改项目的推进实施情况,明确成果形式、实施范围、受益学生情况,教改项目成果要具体,包括发表的教改论文、培养模式推广情况、课程思政教学案例、教材等。
3.课程思政基层教学组织
按照基层教学组织类型建设目标,重点陈述教研室课程思政教学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机制和具体举措,建设成效突出优质课程思政资源建设以及推广共享情况。
三、结题验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制作结题答辩PPT(答辩时间8分钟),并于12月4日前将验收报告、佐证材料、答辩ppt等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部,电子稿发送至:9262263@qq.com.
2.学院于12月中旬组织召开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验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需申请延期结题。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最多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延期结题的课程思政项目,如还未完成,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团队主要成员、项目名称等重要内容的,则作撤项处理。
联系人:徐燕,电话:0579-88321016。
学院教务部
2024年11月12日